无锡市惠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届
公告
锡人社事招公告核()56号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1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54号)的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惠山区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98名(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二等奖学金;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③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党、团)干部”;④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⑤获得省级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⑥获得国家“工程”院校(非二级学院)专业技能大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含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各学历阶段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班、团干部或校、院学生会、团委干部,或曾获得校综合三等(院系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且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班、团干部或校、院学生会、团委干部,或曾获得校综合三等(院系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4)年1月1日后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于年7月31日前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未就业的人员,且在高校就读期间曾担任班、团干部或校、院学生会、团委干部,或曾获得校综合三等(院系二等)奖学金及以上者。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承诺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
年11月19日-20日东北师范大学考点考核;
年11月23日-24日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考核;
年11月30日-12月1日南京(仙林宾馆)考点考核。
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应聘考生自年11月9日9:00起通过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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