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无锡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
我局发布《关于公布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对我市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予以调整,新调整的基数将从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调整的具体社会保险基数分别为↓↓↓
一是市区企业年(年8月1日-年6月30日,下同)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与年度相比每月增加元,即每月调整为元,下限与年度相同,即每月仍为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二是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年度月缴费基数一档为元、二档为元、三档为元、四档为元、五档为元、六档元、七档元。
三是基于我市即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年度(7月1日起)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暂按上年度每月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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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锡人社发〔〕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发〔〕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一、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元,计算最低缴费系数使用的月缴费基准数为元。
二、从年8月1日起,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元,下限为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三、从年8月1日起,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一档为元、二档为元、三档为元、四档为元、五档为元、六档元、七档元。
江阴市、宜兴市年度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由两市(县)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四、基于我市即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暂按上年每月元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1日
来自:无锡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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