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关于发布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
无锡市科技局
无锡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锡科计〔〕38号
为全面落实“十三五”市科技创新规划,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7号、锡财工贸〔〕1号)、《无锡市科技发展(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8号、锡财工贸〔〕2号)、《无锡市科技发展(创新能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9号、锡财工贸〔〕3号)、《无锡市科技发展(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科计〔〕10号、锡财工贸〔〕4号)精神,现将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内容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社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重点支持产业前瞻性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工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技术研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国际研发合作、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新建和提升、国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境外研发机构建立、科技(专利)保险、知识产权战略示范、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企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资助、科技创业载体建设资助、新型研发机构研发运营资助、星创天地、科技成果产业化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医疗与公众健康技术创新和应用、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
二申报基本条件(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扶持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或单位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和当年度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申报单位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自筹资金,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
3.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4.近三年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3.研发内容相同项目(包括在研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也不得在市相关部门进行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科技计划中立项资格,并记入科技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三申报基本要求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北京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北京哪个治疗白癜风医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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