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年8月2日召开的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在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年7月14日)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15,.25万股减少至15,.万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年8月3日至年9月16日,工作日9:00-16: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32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3、联系人姓名:张一峰伍言知;

4、-;

5、邮箱:boardsecretary

vt-ind.

转载请注明:http://www.wuxishizx.com/wxfc/1354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