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大信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一)保障大学生在郑安居。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在郑创业就业的,符合条件的可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政策给予购房补贴。对在郑创业就业大学生购房前,符合条件的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对租住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可给予一定面积补贴,优惠期限为3年。

  (二)为外来务工人员置业提供便利。外来务工人员在郑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在郑州购买住房时,可按照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子女、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对新建小区加强适老化设计,对老旧小区进行适老化改造,对实施适老化改造的,给予一定补贴支持。

  (四)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居民因家庭人口增加、收入条件改善等原因卖小买大、卖旧买新的,在家庭限购套数内可提供个人按揭、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便利。

  二、改善住房市场供给

  (五)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节奏。依据各片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新增住宅用地供应量,确保商品住宅供需平衡。在去化周期小于18个月时,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在去化周期大于18个月时,适度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六)完善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出让住宅用地实行“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政策,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七)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按照《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二、三、五”预售形象进度要求办理预售许可,取消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郑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八)加快项目开工、销售节奏。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54天以内,实施科学精准的扬尘防控和疫情防控措施,增加有效施工天数。已经办理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手续,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品房实际网签销售前,相关房源应办理解除抵押手续。

  (九)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优化商品住房项目配套设施,在各类产业集聚区、32个核心板块、小微产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产业发展区域,对已建成项目,通过增加优质学位、建设医疗圈、改善交通出行等措施,补齐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短板;对未开工项目,增加教育、医疗、交通等配套设施供给,做到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十)提高商品住宅品质。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严格高容积率、低绿地率项目审批程序,对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和立体生态建筑予以政策支持,对销售限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逐步增加高品质住宅供应量。

  三、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十一)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十二)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十三)推进信贷支持协作。对支持开发贷、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存放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推进安置房建设和转化

  (十四)推行货币化安置。实施安置房建设工作三年行动,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坚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拆迁群众选择货币化安置。

  (十五)促进安置房转化。对已建安置房中群众自住以外房屋,采取政府回购、回租等方式,盘活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五、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十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未批先售、虚假宣传、挪用预售资金、变相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控新治旧,消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攻坚化解问题楼盘。

  (十七)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在郑州市域内组织新的团购住房、定向开发住房行为。

  (十八)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便利交易。运用信息手段提高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监管效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凭银行担保函、第三方担保函抵顶不高于保函金额的预售监管资金,实行商品房网签即备案。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提高新开工商品房项目实现比例。试点实施存量房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和缴税、不动产登记四项业务“一窗受理”新模式。

  (十九)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各网络平台、自媒体要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此前报道:

江苏南通数家银行下调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20%

 25日下午,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相关网点获悉,这五家银行下调了该市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次购房、首次申请住房贷款的购房人首付比例从之前最低30%,降至最低20%。不过,一些网点表示,对申请20%首付比购房人的资质要求较高。(中新经纬)

杭州首套房贷利率降至5.6%左右放款最快仅一周

  记者了解到,春节假期过后,杭州首套、二套房按揭利率均迎来下调。目前,各大银行首套房利率基本稳定在5.6%~5.65%,个别银行最低可以做到5.5%,二套房利率则普遍在5.85%左右。同时,银行放款速度也明显加快,个别银行放款周期只需要5个工作日。(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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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六大国有行下调房贷利率房地产信贷持续“松绑”

  自2月21日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下调广州地区房贷利率。其中,首套房利率从此前的LPR+BP(5.6%)下调至LPR+80BP(5.4%),二套房利率LPR+BP(5.8%)下调至LPR+BP(5.6%)。

  随后,邮储银行也宣布,自2月22日起下调房贷利率。至此,广州地区六大国有银行均宣布下调房贷利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同时,近期,央行多次提到“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也为市场传达出指引信号。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仅1月份各地出台的房地产相关政策就超过66次,其中多以公积金政策宽松、人才租购房补贴等支持性政策为主,这也是多月来房地产相关政策出台最为密集的时段。

  2月超80城房贷利率环比下调,对楼市影响几何

  一线城市中,除了广州外,北京、上海、深圳的房贷利率在近日也有所下调。据上海本地中介人员称,目前上海各大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已跟随最近一期LPR变动下降至4.95%,二套房贷款利率为5.65%。

  目前,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为5.15%,二套房贷款利率为5.65%,相比于去年年底首套房贷款利率为5.2%、二套房贷款利率为5.7%的情况有所下调。同时,深圳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为4.90%,二套房贷款利率为5.20%,而去年年底深圳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分别为4.95%和5.25%。

  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目前,包括一线城市在内的30个城市房贷利率随LPR下调5个基点。北京、上海房贷利率是自年年中以来首次环比下降。”

  “目前,一线城市中房贷审批速度也在加快,北京、广州、上海房贷审批速度均较1月有所缩短。”许小乐如是说。

  一线楼市调研:房贷利率降了,中介忙碌起来了

  上海、北京房贷利率同样松动。“银行放款已经宽松了,现在新房首套房贷利率是4.95%,名下有房或有过住房贷款记录的是5.65%。”上海徐汇区某房产中介对记者表示。

  光大银行北京某行个贷经理告诉记者,首套房贷款基准利率现在是5.15%,1月刚下调,之前是5.2%。现在贷款审批是T+1个工作日,批复后一般5个工作日可以放款。“这比年前快了很多。”

  贝壳研究院监测的全国个城市1月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5.56%,二套房贷利率为5.84%,均较上月回落8个基点;2月有87个城市主流房贷利率出现下调,惠州、中山、呼和浩特首套房贷主流利率下调幅度较大,达到30BP,重庆、南京、绍兴下调25BP,无锡、温州、常州下调20BP等。

  银行放款也在提速。有深圳国有银行个贷经理称,目前二手房从准备材料到审批放款,一般一个月内就可以完成。一些合作新楼盘,在材料准备充分情况下,有望一周内放款。

  贝壳研究院监测的全国个城市1月平均放款周期为50天,较上月缩短7天。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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