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清名桥派出所派出所被指压案
年7月份深圳的汪志霞女士控告无锡百汇领先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事,向清名桥派出所进行报案,年7月30日清名桥派出所进行了立案,派出所并告知与另一受害人王红兵案件一并侦查,且给受害人汪志霞下发了并案通知。
细数自立案起,到如今已经一年多,汪志霞女士与另一受害人王先生多次前往清名桥派出所进行咨询案件进程,很可惜,给出的答案是一直是“案件复杂、疫情、侦办中”等理由。
汪女士与王先生两人被骗均在千万以上,数额特别巨大,资金来源大多是亲朋好友借款或者金融贷款,压力非常之大,且家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两位受害人认为:“无锡警方办案效率十分低下,便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后来又向江苏省公安厅进行过反映,很遗憾,案件仍旧未有任何进展,以至于后来我们通过网络进行实名举报,派出所才于我们取得联系,让其进行删除视频,声称“加快处理”可一拖又是数月,给出的理由仍旧是案件复杂”。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件侦办期限,对于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的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逃逸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的,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由此看出,刑事案件的侦查侦办期限是有严格的规定,而清名桥派出所立案一年多,未给出任何结果,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笔者认为:王红兵、汪志霞二人被诈骗一案,无锡清名桥派出所既然已经立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而不是推诿扯皮,拖延时间,这样不仅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会让让无锡的公安形象与公信力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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